按照《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届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教学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拟推荐海南省专业学位优秀教学案例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处反映,并提出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所在学院或部门、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我处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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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