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研究生:
依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及《三亚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三亚院字〔2024〕103号)等文件精神,无固定工资收入认定结果将作为研究生是否享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的重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定工作由学生申请,经导师与培养学院审核,研究生处复核,现将2024-2025学年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天(10月15日—10月20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形式向研究生处反映。
(电话:0898-88594379)
附件:2024-2025学年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学生名单.pdf
研究生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