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由世界500强企业吉利集团出资建设。作为中国成长最快、最具竞争力的综合类民办大学,学校秉承“让学生更好地走向社会”的办学使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硕士研究生招生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服务战略、供需适配、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坚持依法合规非营利办学。
一、学校概况
三亚学院始建于2005年,是一所综合类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毗邻落笔洞文化遗址,校园占地面积3000亩,建筑总面积50余万平方米,总投资超30亿元。2021年11月,三亚学院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10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在校研究生419人。
二、招生专业
2027年我校在社会工作、旅游管理、电子信息、金融、国际商务、国际中文教育、应用心理、翻译、音乐、设计10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社会工作、旅游管理、电子信息三个专业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招收人数预计为5名,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亚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
三亚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三亚学院2027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pdf可直接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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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首页“招生信息”板块查询。三亚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s://yjsc.sanyau.edu.cn/
三、奖助体系
为了帮助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我校录取的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奖助学金以外,学校自筹经费,提升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和覆盖面,同时,通过设立新生创新奖、产教融合奖学金、书福奖学金等,为学生提供学业支持。特别针对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生源给予一定奖励。
三亚学院奖助体系一览表

备注:以上各类奖助学金如遇政策调整,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四、报名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指毕业后到2027年9月1日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学位(MTA)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名基本条件”中的1.2.4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注意事项
1.请务必确保身份证在报名及后续录取阶段皆在有效期内。填写身份证信息时,身份证背面的有效日期务必准确填写。
2.报名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方式,请考生审慎选择。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定向就业:已有工作单位且硕士毕业后确需回到原单位工作的考生,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选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考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合同约定就业,学习期间档案和户口可不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考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及奖学金。
非定向就业:其他考生选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将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五)加分及照顾政策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项目之一,服务或履约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报考我校(学校位于海南省,地处二区)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3.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5.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6.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7.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五、初试
(一)考试科目
我校社会工作、电子信息、金融、国际商务、国际中文教育、翻译、音乐、设计8个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我校应用心理专业,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我校旅游管理专业,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考核,考核方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三亚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考试时间
我校所有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19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是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主要包括考生的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综合考核考生的考试成绩和一贯学业表现。
(一)复试分数线
我校复试分数线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以及专项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般低于我校相应学科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差额比例
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1:1.2,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1:4。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三)外国语及思想政治理论测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旅游管理(MTA)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及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律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要求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纪律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七、调剂
我校各专业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
调剂工作具体要求详见《三亚学院调剂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前,在学校官网公布。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我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在录取工作中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合同约定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2027年9月1日前,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报到时我校对相关证书进行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体检费为100元/生,费用由考生承担。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报其所在学校,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我校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