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2023/3/3

为了帮助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通过设立奖助学金、提供“三助一辅”岗位等方式,调动研究生从事学习、研究及实践的积极性,为学生提供学业支持,实现加强能力培养、支持完成学业、提高培养质量的综合效果。学校奖助体系具体如下。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我校正式学籍、按时注册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划定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2万元。一次性发放。具体奖励比例以国家每年实际下达的指标为准。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学术创新、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按一定比例、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具体等级、比例和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10000元,奖励比例20%;

二等奖:8000元,奖励比例40%;

三等奖:6000元,奖励比例40%。

3.新生奖学金

为进一步吸引优质生源,改善生源结构,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取得学校学籍的全日制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新生奖学金依据研究生初试成绩进行评选。具体等级、比例和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5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综合成绩排名位于前30%的新生;

二等奖:3000元,奖励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除一等奖以外的其他新生;

三等奖:1000元,奖励调剂录取至我校的新生。

4.学校奖学金

为了激励广大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全面发展,学校设立三亚学院硕士研究生学校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学校奖学金依据二、三年级研究生上一年度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专业实践、技术创新、社会服务等因素,按一定比例、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具体等级、比例和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2000元,奖励比例20%;

二等奖:1500元,奖励比例40%;

三等奖:1000元,奖励比例40%。

5.书福奖学金

为帮助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激励更多在校研究生努力学习、奋发图强、积极进取,学校设立书福奖学金。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书福奖学金。具体等级和奖励标准如下:

一等奖:13000元/年,奖励比例2%;

二等奖:8000元/年,奖励比例5%;

三等奖:5000元/年,奖励比例10%;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月发放。

2.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主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解决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问题,学生每人每学年最高可向经办银行贷款16000元。其中在校期间的利息100%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之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支付。学校将协助学生办理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三、“三助一辅”岗位

为进一步发挥研究生在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中的作用,学校设置“三助一辅”岗位。“三助一辅”是指研究生在校攻读学位期间,应聘学校的相应岗位,担任教学助理(以下简称“助教”)、科研助理(以下简称“助研”)、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及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以下简称“兼职辅导员”)等。

所有研究生在校期间均有资格申请“三助一辅”岗位,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聘经济困难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每生每月1500~25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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